我所律师受邀出席川渝短视频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2021-08-04 浏览次数:1956近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审判理论研讨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指导,中国行为法学会四川诉源治理研究基地主办的“川渝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成都举行。来自四川法院、重庆法院的部分法官,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所高级合伙人黄春海律师,廖怀学律师出席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新《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将有力地打击现阶段行业侵权乱象,引导行业规范化、长效化发展。但针对产业界和法律界关注的短视频著作权法保护问题,争议尚存。为贯彻落实《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及《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要求,促进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在法院层面的深度协同,有益融合,本次研讨会通过探讨短视频领域争议问题,增进川渝两地的深度沟通,助力短视频产业在川渝的规范健康发展。
研讨会上,我所律师作“二创短视频合理使用空间探析”主题发言,从短视频产业的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发展趋势出发,介绍了短视频作品版权保护的行业需求和司法保护现状。针对二创短视频版权利用的争议热点,我们认为短视频创作与传播链条中的整体利益格局被破坏是重要原因,如制作者言论自由与权利人私益保护的冲突、社会公众文化需求与版权权利控制范围的矛盾,以及短视频平台流量获利与版权人维权困境的失衡,而合理使用制度恰恰是平衡各方利益的有效工具。二创短视频存在合理使用的适用空间,但要以《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为前提,使用原作品时需指明作者的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对原作品形成实质性替代。
作为数字文创产业法律服务的领先者,泰和泰一直深耕于短视频、网络游戏、音乐、影视剧、动漫等文创核心领域,已打造了全域、多维、深度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产品,未来还将持续为数字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