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安全发展决策部署,10月28日,四川省国资委举办第三十八期“四川国资国企大讲堂”,邀请我所合伙人马丽华律师专题讲授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游代丽主持讲座。
讲座中,我所合伙人马丽华律师介绍了《安全生产法》修订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的背景,系统解读了这两部法律的核心内容,结合国资国企生产经营特点,运用大量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对企业如何全面、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作了深入浅出讲解分析,提出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对策措施,讲明了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受到与会人员好评。
四川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中央在川企业有关负责人、省属企业分管负责人及法务、安全部门负责人在会议现场参加学习,各市(州)国资委和所属企业有关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视频学习。